1. 借书证的发放
本院所发放的一卡通可做借书证使用,具体请参照一卡通管理中心相关规定。
2. 借书证的使用
2.1 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,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借书,不得将借书证借给他人使用。
2.2 凡持他人的借书证进馆或借书者,一经发现,扣留借书证一周并作书面检讨。
3. 借书证的清退与注销
教职员工及兼职教师离开本院、学生毕业或退学,均须清还所借书刊,并由图书馆签字或盖章后,方作为办理离院手续之一。
4. 借书证的报失与补发。
4.1遗失借书证须及时到图书馆和一卡通管理中心办理挂失,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。
4.2补发请参照一卡通管理中心相关规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