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,各部、处、室、直属单位:
根据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 2025—2026 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》文件要求,为做好我校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统计时间范围
2025年9月1日-2026年8月31日。
二、统计实验室范围
经学校正式批准成立的教学和科研实验室均纳入统计范畴。
三、报送内容
教高厅函〔2026〕16 号文件要求的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表、教学实验室项目表、专任实验室人员表、实验室基本情况表、实验室经费情况表(详见附件1中的对应基表),学校代码统一为 13902。
四、报送方式
报送内容经单位负责人审定确认并加盖公章,扫描形成一份PDF 文档后,连同可编辑的电子版,以“单位名称+2025-2026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”为邮件名称,于2026年9月18日前发送到邮箱360532043@qq.com,无需报送纸质报表。
五、注意事项
请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填报。各单位行政负责人是本次数据填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,每位填报人需对填写数据的准确性、完整性负责,实验室编号请严格按照附件2中的明细填写,有关问题可参阅填报说明(详见附件3)。
附件:1.各单位实验室基表填写模板
2.各单位实验室编号清单
3.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填写说明
网络与实验室管理处
2026年9月1日
(联系人:陈老师,联系电话:13632408508)